【鲁风圣韵】诗刊 “寻幽圣地·诗话济宁”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
“寻幽圣地·诗话济宁”
全国诗词大赛征稿启事
济宁位于山东鲁西南,历史悠久、文化灿烂,是伟大的思想家、教育家孔子的故乡,元明清三代在这里设置最高行政管理机构“河道总督署”,是著名的“孔孟之乡、运河之都”。现有世界文化遗产2处,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1处,5 A级景区2处,4A级景区19处,是全国文明城市,中国优秀旅游城市,中国十大文化名城。为充分展现中华诗词艺术魅力,进一步提升济宁在国内外的知名度、美誉度和影响力,助推济宁世界文化旅游名城建设,由山东诗词学会指导,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与济宁市诗词文化学会共同主办“寻幽圣地·诗话济宁”全国诗词大赛,现面向全国诗人和广大诗词爱好者公开征稿。
一、征稿时限
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。
二、征稿主题
本次征稿作品须围绕“寻幽圣地·诗话济宁”这一主题,结合济宁历史文化名人、旅游文化名胜和地域特产名吃,展现济宁博大精深的文化魅力,歌颂光辉灿烂的文化名人,描绘独具特色的旅游风光,点赞独特风味的特产名吃,进一步提升济宁在海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,助力济宁打造世界文化旅游名城。倡导现实主义题材创作,突出作品的人民性、时代性和艺术性。
三、投稿要求
(1)本次征稿仅接收格律诗词,诗词作品必须符合格律,词须标明采用何体,新旧韵不能混用,排律不超过30行。
(2)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,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报刊上公开发表过。每位作者提交作品最多不超过3首,不得重复投稿。
(3)评委作品不参加评奖,只参加诗集编印。
(4)投稿必须采用电子版,不得加密。投稿邮箱:jnsc1021@163.com。投稿作品需注明真实姓名、详细通信地址、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。
(5)本次征稿不收取任何费用,获奖作者原则参加颁奖典礼。往返交通费用自理,会议期间食宿由大赛组委会承担。
四、评审及奖项设置
(1)评审原则:主办单位邀请国内著名诗人及专家组成评委,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,采取匿名盲评方式进行评选。
(2)奖项设置:本次评选共设四类奖项:一等奖1名,奖励人民币3000元;二等奖2名,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;三等奖5名,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;优秀奖20名,各奖励人民币200元。所有获奖人员均颁发荣誉证书。
(3)作品发布:所有获奖及入围作品将在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及公众号、济宁市诗词文化学会公众号《鲁风圣韵诗刊》发布,并收录《“寻幽圣地·诗话济宁”全国诗词大赛作品集》。其中,评委作品和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将在《济宁日报》诗词专栏专题刊发。
五、版权规定
(1)本次参与投稿作品如有涉及著作权、版权等纠纷,均由投稿作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(2)主办单位对应征作品享有出版、展示等无偿使用权,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,作者来稿即视为认同这一约定。
(3)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六、创作参考元素
参赛作者可搜索登录济宁市文化和旅游局官方网站、文化济宁公众号等官方网站媒体,了解济宁历史文化名人、文化旅游名胜和地域特产名吃及文化旅游发展的历史进程、取得的辉煌成就和打造世界文化旅游名城的规划、政策及措施。
联系人:李文生、马丽亚
联系电话:16605376668
济宁市“寻幽圣地·诗话济宁”全国诗词大赛组委会
2025年5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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