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散文」王尊广 ‖ 止婚
时节不居,光阴如流。上个世纪八十、九十年代,发生了多少故事,至今还萦回在当年经历过的人们心中。如今这些人多已年过花甲,对三、四十年前发生的那些惊心动魄,甚至凝结着血和泪的事件,每每想起仍让人唏嘘。
但对于在高科技、信息化时代成长起来的90后、00后年轻人来说,对此流露出来的往往都是不屑一顾的眼神。
没人愿意听那些过去的故事,老掉牙的老黄历,还是你们老年人自己留着回忆吧。
上世纪八十、九十年代,是我国农业农村大发展的时候。因为实行了包产到户,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为高涨,粮食丰收了,肚皮填饱了,过去因为穷没能娶上媳妇的老光棍们,便开始琢磨着怎么也得娶上一个媳妇。
正所谓“饱暖思淫欲,饥寒起盗心”。这些大龄老光棍汉,哪个村都不下好几个,可却没有那么多待字闺中的大闺女。如此严重的生态不平衡,成为困扰老光棍娶媳妇的难题。
不过,对一些头脑灵活的人们来说,再困难的事,就都不是困难了。一时间,在黄淮平原的广袤农村,一种专门从事买卖“媳妇”的行当,在坊间私下流传。从事这方面的人,从很远的边疆贫困地区,领来年龄相仿的女性,通过民间秘密渠道,想娶媳妇的光棍们,只需给中间人交上一定款项,一手交钱,一手领人,回家娶媳妇入洞房就是光棍汉们自己的事情了。那时候,人们法治观念淡薄,那些光棍汉子们,攒上三、五千块钱,就能通过中间人,领着女人回家过上夫妻生活。
1991年春天的一个黄昏,我所在部队一个叫王小伟的战士,在回山东一个称作鱼城的小镇探亲的过程中,就偶遇了“买媳妇”的闹剧。
那是初春的一天傍晚,夕阳的余晖尚未褪尽,鲁西南鱼城镇王家庄一户农家却早早关上了院门。此时,一桩非法逼婚暴力同房的事件正在酝酿之中……
当、当、当!突然,小院想起一阵急促的敲门声。屋里走出一个老汉,他疑惑的卸掉门栓,只见一名军人威武的站在自己面前。老汉由惊转喜,原来敲门者不是别人,正是他远在几千里之外当兵的儿子——某部队战士王小伟。
王小伟进屋板凳还没坐稳,老汉便急不可耐的开了腔:“儿子,你回来的正好,有个事给支支招儿,前日有个河北口音的人,从贵州那边带来一个称作表妹的姑娘,说姑娘家很穷,如果谁家有没娶上媳妇的男人,只要肯出三千块钱,姑娘马上就可以嫁过来,我和馁娘寻思,你大哥都三十多啦,再不娶媳妇就晚了,就花了三千块钱把那姑娘领了过来,没成想姑娘表哥把钱拿走了,她却连边都不让你大哥沾。为防止夜长梦多,咱家的亲戚们都同意今晚过来帮忙,先斩后奏,等怀上了孩子……”
王小伟听到这里,刚回到家时的那种愉悦心情顿然消失。他当即打断父亲的话,“这种事万万使不得。”他一字一句给父亲说:“这是一桩违法婚姻,婚姻法明确规定,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强迫或干涉婚姻自由是犯罪行为,要追究刑事责任,你们方才计划的事,后果很严重,违背妇女意志与之同房是强奸犯罪行为。再说姑娘是人贩子拐骗来的,我们这样待她,不是再她的伤口上又戳一刀吗?”
“那咱这三千块钱就白花啦?让你大哥继续打光棍,你看着光彩吗?”老汉瞪着眼睛质问他的这个“胳膊肘往外拐”的兵儿子。
王小伟见家人一时没转过弯来,继续耐心解释:“说心里话,大哥至今没成亲,我当弟弟的能不着急吗?但婚姻大事得按法律要求办。今天这事要是依着你们的法子走,所有参与者谁也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。这样不仅毁了人家姑娘,也毁了我们全家和亲戚,到那时我们哪还有什么脸面和光彩?”
家人和亲戚听完小伟一番入情入理的讲述,恍然大悟,都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。王小伟随后又说道:“家里那三千块钱是让人贩子骗走的,与姑娘无关,我们应依法求助于有关部门帮助解决。大家还要积极向政法机关反映情况,揭露人贩子罪行,使拐卖妇女的悲剧不再重演。”
第二天,全家人像招待客人一样,盛情款待了姑娘。尔后,将姑娘送上了归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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