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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诗歌」大中艺文志 ‖ 鲁义姑与白店村义姑祠

来源:本站    作者:大中艺文志    时间:2025-04-11      分享到:


汉刘向《列女传》卷五,载有“鲁义姑姊”:

鲁义姑姊者,鲁野之妇人也。齐攻鲁之郊,望见一妇人,抱一儿,携一儿而行,军且及之,弃其所抱,抱其所携而走于山,儿随而啼,妇人遂行不顾。齐将问儿曰:“走者尔母耶?”曰:“是也。”“母所抱者谁也?”曰:“不知也。”齐将乃追之,军士引弓将射之,曰:“止,不止,吾将射尔。”妇人乃还。齐将问所抱者谁,所弃者谁也。对曰:“所抱者妾兄之子也,所弃者妾之子也。见军之至,力不能两护,故弃妾之子。”齐将曰:“子之于母,其亲爱也,痛甚于心,今释之,而反抱兄之子,何爱也?”妇人曰:“已之子,私爱也。兄之子,公义也。夫背公义而向私爱,亡兄子而存妾子,幸而得幸,则鲁君不吾畜,大夫不吾养,庶民国人不吾与也。夫如是,则胁肩无所容,而累足无所履也。子虽痛乎,独谓义何?故忍弃子而行义,不能无义而视鲁国。”于是齐将按兵而止,使人言于齐君。曰:“鲁末可伐也。”齐君许之,鲁君闻之,赐妇人束帛百端,号曰“义姑姊”。

这则故事,不独见于《列女传》,嘉祥出土的汉画像石中,也有“舍子保侄”的故事。刘向的《说苑》、解缙的《古今列女传》也都有记载。古本《列国志》中,有《鲁村姑秉义全社稷》的回目,元武汉臣有《弃子全侄鲁义姑》的杂剧。民国时期的《德育课本》中,亦将其做为二十四义之一。可见,从汉代以后,历代统治者无不将鲁义姑做为一个道德教化的典型来宣传。在近年的考古发现中,宋、辽、金、元各时代的墓葬中,都这个题材出现。而在民间传说中,鲁义姑更得到广泛的尊崇,特别在鲁西南,更是被神化为“鲁义神姑”、“鲁姑奶奶”,成为民间能救苦救难、法力无边的神仙。

由于鲁义姑故事在民间的广泛影响,各地纷纷修建供奉她的义姑祠。自明正统年间,京兆尹王贤在北京东郊修建了鲁姑庙,至清道光二十一年(公元 1841 年)黄恩彤在广东佛山修建鲁姑庙止,有资料可查的鲁姑庙在全国有 43 座之多。其中尤以荏平、宁阳、博平等地的义姑词规模较大。王贤主持在北京修建鲁义姑庙时,还向天下征集关于颂鲁义姑的诗文。一时间文人显宦纷纷响应,共集得有关鲁义姑的诗文 849 首(篇)。王贤撷其精华,编成了《鲁义姑姊诗》;并由礼部待郎薛瑄作序,刊行天下以宗

教化。一位连姓名都不为人所知的村妇,以其高义获得后人如此的尊崇,在历史上实属难得。

鲁义姑的故事也成了人们效法的对象,类似的故事散见于各类历史文献中。齐宣王时,有人被殴死于街,官吏讯问,有兄弟二人争言为己所杀,各不相让。无奈,官吏只得将二人收监,兄弟二人在在狱中争执一年多,官吏仍不能辩,只得上报宣王。宣王闻知,十分感兴趣,遂令宰相田婴去询问二人的母亲,让其决定判处谁来偿命。母亲哭而使杀其小,田婴奇怪,认为世间母亲多溺爱幼子,此母何故如此。母亲言,大者为其夫前妻所生,幼者为自己所育;丈夫临终,曾嘱托其善待大儿,故其只得为公义而忍痛割爱。宣王闻知,盛赞其义举,特赦二子,并封其为“义母”。晋代襄陵人邓攸,曾任河东太守。永嘉元年(公元 307 年),羯族人石勒兴兵侵掠,其弟于乱中丧命,只留下一个叫遗民的儿子。邓攸与妻子携子、侄逃难时,走到曲阜城南,为乱兵追杀,其妻力不能行。邓攸亦无力负二儿远逃。只得谓妻曰:“吾弟早亡,但有遗民,今担两儿,尽死。莫若弃已儿,怀遗民走。”妻涕如雨,攸慰之曰:“毋哭,吾辈尚壮,日后当有儿。”遂舍子于桑树墩上,负侄而逃。后来,邓攸又回来寻找儿子,哪里还有踪迹。后人为崇其义举,在其弃子处,立“桑墩寄子,大义弃子”石碑。

今大安镇白家店村,存有一座叫鲁义姑祠的古庙,始建年代不祥,是一座四合院式的建筑。清康熙十一年(公元 1672 年)版《滋阳县志》载:“鲁义姑祠,奉祀战国鲁义姑。”1989 年版《兖州县地名志》载:“齐国伐鲁,经此,齐将高奚遇一妇人,携两小儿逃难,弃子而留侄。奚问何故,妇人说:‘子私恩也,侄公义也。’愿舍私恩而存公义,奚叹为义姑,遂止兵。后鲁君为建义姑祠。据专家考证,鲁义姑的故事应发生在宁阳南驿一带,此处建有义姑祠,应为后人感鲁义姑之义举,为教化乡里而建。